:::
人事室 人事室助理員 - 處室公告 | 2013-08-23 | 點閱數: 620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國家文官學院 102 年 8 月 19 日國院訓字第 1020500262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本項法定訓練卓越服務品質,請本校近 2 年(按: 101 年 7 月迄今)績優退休公教人員擔任旨揭志工,凡有意願者請詳閱實施要點,並依案附報名表或至國家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站「助理輔導員專區」下載報名表填妥後,於本年 9 月 6 日前以 E-mail 逕寄該學院訓練發展組饒組長健生(電子信箱:pethope@nacs.gov.tw)。如有疑問,請逕洽國家文官學院承辦人茆家靜(電話: 02-26531527 )。
三、檢送國家文官學院 102 年助理輔導員志工召募實施要點及報名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