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市 104 年體育獎助金申請日期自本(104)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止,請轉知所屬符合資格者,務必於規定期間內備齊
相關文件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視為放棄,不受理補申請。
三、另,申請人為本市各級學校學生及教練者,統一由所屬學校彙整後送件申請;其餘由本市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體育團體或個人送件申請。
四、請各單位填妥申請名冊後,電子檔請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http://survey.tn.edu.tw/;編號 4583)填報上傳,無填報權限者,請以電子郵寄方式寄至tnsport234@gmail.com信箱;紙本請核章後,務必確實就申請文件進行初步審核,併同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依序裝訂,於本(104)年 7 月 31 日前寄(送)達臺南市體育處(臺南市南區體育路 10 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詳細申請方式請詳閱附件注意事項及本獎助金發給辦法。
五、又,本獎助金申請之競賽種類,國際競賽及本市競賽,得擇一最優成績申請;全國競賽得擇最優三次成績申請,但同時申請國際競賽及全國競賽獎助金者,全國競賽僅得擇最優二次成績申請。
六、關於本案體育獎助金申請相關資訊、表件及範本,請逕至臺南市運動地圖資訊網(http://sportmap.tn.edu.tw)或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index.htm
七、本校有意願申請的同學,請務必於規定期間內備齊相關申請文件送至體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