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學組 教學組 - 教師活動 | 2015-07-08 | 點閱數: 42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6 月 26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40070987A 號函辦理。
二、本市國中小教師團隊請依據本市「104 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及精進模組推廣計畫」進行初選,計畫及送件日期再另案函頒;公私立高中職教師,請依旨揭計畫內容逕向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報名。
三、檢附國教署「104 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徵選辦法」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