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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資料組 - 教育宣導 | 2015-08-31 | 點閱數: 654

轉知臺南市教育局特幼科公布之

「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

 

有縮短修業年限需求之同學,請填妥

「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申請暨學習輔導計畫表」

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於 104 年 9 月 15 日前交回輔導室特教組,

以便於特教推行委員會中審查鑑定。

 

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