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二年級各班學生自開學至12 月 17 日利用課餘時間至圖書室自行選擇優良圖書加以借閱,並請各班國文科老師指定一次作文撰寫心得,每班評選優秀作品二至三篇,由學藝股長送交教務處參加複選。
(二)參加複選作品請依附件格式以電腦打字( A4 直式橫書、 14 號標楷體字,參考格式如附件),除繳交一份書面資料外,並將電子檔e-mail至 kevin1102@tn.edu.tw 。電子檔檔名以班級座號姓名形式,如:一年一班一號王大明,則檔名為: 10101 王大明。
二、報名及收件時間:101 年 12 月 17 日(週一)中午以前,由各班學藝股長將作品送至教務處。
三、評審:由校長遴聘本校國文科暨相關專長教師擔任評審。
四、獎勵:
1.凡參加複選並繳交書面資料及檔案磁片者,一律記嘉獎乙次。
2.一、二年級各錄取前五名頒給獎狀、獎品;另佳作若干名頒給獎狀。
五、參加作品必須為親自創作,不可抄襲他人作品,否則如經發現,除取消入選資格外,並依校規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