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室 人事室助理員 - 處室公告 | 2013-09-06 | 點閱數: 477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2 年 8 月 29 日公訓字第 10221607771 號函辦理。
二、查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及司法院於 102 年 6 月 17 日會同修正發布,並因應訓練辦法之修正及實務需要,爰保訓會配合修正旨揭注意事項。
三、旨揭注意事項修正規定及修正規定對照表電子檔,均刊登於保訓會網站(www.csptc.gov.tw)及本府人事處 I-Shrae 網站「最新消息」項下,各機關可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