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室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16-01-12 | 點閱數: 389

一、為爭取教育經費,本會與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於去(104)年 12 月 17 日召開記者會發佈新聞稿,立法院於 12 月 18 日修正通過「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每年教育經費因此增加約 121 億元,對於教育資源的投入,相信有一定程度之助益。
二、另教師待遇條例亦在本會的努力下,立法院於去年 5 月 22 日通過立法,惟施行日期一直未定。在本會極力斡旋下,行政院於去年 12 月 25 日函文相關單位,正式施行,教師待遇正式進入法制化。
三、且立法院於 12 月 18 日並通過附帶決議「鑑於目前國中、小學導師費每月 3 千元,而高中、職導師費每月僅 2 千元,造成同工不同酬現象;因此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若修正通過,提高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淨額,應先調整高中、職導師費至 3 千元,以符公平原則」。此為本會與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簡稱全中教)及各會員工會努力的結果至關教師權益,為使教師及相關人員理解,特函請將此訊息轉知教師及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