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活動目的:提倡正當運動、強健身心並期望透過社團活動的參與進而聯繫同仁情誼。
三、參加對象:本校教職員工(性別不拘)
四、指導教師:鄭立婷 教師
五、活動時間:每星期四 16 : 40─17 : 40 , 1 小時。
六、活動費用:參加人員平均分擔(免費指導,如需道具及其他費用由參加學員平均分擔)。
七、活動地點:自然科學樓 3 樓表演教室
八、活動人員如為教師兼行政、職員應在不影響業務推展原則下參加,並依規定請假(或當日提早半小時上班)。
九、有意願者請逕向本室報名。
十、上課注意事項:
1.帶著愉悅心情。
2.穿著休閒衣、褲,攜帶乾淨布鞋、瑜珈墊(或浴巾)、毛巾、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