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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訪客 - 教育宣導 | 2016-04-15 | 點閱數: 446
轉知訊息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二、旨揭申請時間自 105 年 4 月 1 日(星期五)至 4 月 30 日(星期六)止,請貴校公告於學校網頁並注意收
        件截止時間。
三、有關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相關訊息,請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
      (http://nonschool.tn.edu.tw/)參閱。
四、檢附「臺南市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家長與學校教育責任一覽表」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