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務處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16-09-11 | 點閱數: 429

總務處校園安全宣導事項:

1.為維護校園安全,校園大門於每日上午六點三十分待警衛先生巡視校園後開放,切勿過早到校或太晚離校。假日盡量不要單獨到校。

2.校園施工期間,請教職員工、學生注意人身安全並盡量結伴同行,老師協助建立學生自我保護的危機概念。

3.教師車輛進入校園應將停車證放置副駕駛座前,以供辨識。

4.來賓或家長於上課期間進入校園時,請先向警衛室登記換證。

5.請家長勿將學生用品寄放警衛室,如有需要請放置學務處指定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