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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特教組 - 不分類 | 2016-10-17 | 點閱數: 252

說明:

一、105學年度第2期國民中小學視障用書暨學障有聲書申請作業時間為 1051017日(星期一)起至1051026日(星期三)為止,請各校業務承辦人依照所屬視障生與學障生之實際需求務必於上開期限內完成申請作業。(本案申請務以學生( ID )名義為之,業務承辦務依行政程序簽請校長批核,並依限為設籍學生依需求提出通報系統線上申請。)

二、本案教科用書申請之補助資格,茲臚列如次:

  (一)就讀本市國中、小之視障學生。

     (領有視障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尚在有效期限內者)

  (二)就讀本市國中、小之學障學生。

     (經鑑輔會鑑定為學習障礙之閱讀障礙者,如無明確註記,請勿提出申請。)

三、學校端權限僅能申請各學科各版本之「大字書」與「有聲書」,若需申請「點字書」則限用「電郵」方式轉達局端承辦吳明吉教師協助處理。

  (凡所屬學生欲申請「點字書」者,學校端必須先完成科目點選作業,方可寫信給局端承辦更改為「點字書」。)

  (一)電郵標題:○○國中(小)點字書申請資料-105-2

  (二)電郵信箱:pluta@tn.edu.tw。(國中階段若該學科涉及不同版本者,一律以「公文方式」函報俾利彙辦。)

  (三)凡來電洽詢者,恕不受理。

四、舉凡訂閱國文、英語、數學、社會及自然等學科書籍者,請各校業務承辦人視學生實際需求務必點選「課本」及「習作」;若訂閱藝術、健康、綜合者則不用點選「課本」或「習作」,請各校業務承辦人於線上申請時務必審慎確認之。(各校業務承辦人若對申填作業存有疑義,待通報系統開放後於期限內再電洽局端承辦吳明吉教師商討解決方案【06-6337740】,唯每週二為返校授課時間,為避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請勿來電洽詢教育局相關業務。

五、出版商有聲書僅提供「MP3格式」,請各校業務承辦人不要申填「CD格式」。(英語科不提供有聲書。)

六、本案本局依權責承辦視障用書(大字書、點字書)暨學障有聲書申請作業,至若其他有關教科書補助申請相關事項則非屬是項工作之主要內容,耑此說明。

七、本案若錯過線上申請時程將不另行開放作業,請各校業務承辦人務必重視是項工作之侷限性,並應在評估學生需求後審慎填報相關學科用書,蓋因本案市庫補助款不含各校轉帳時所需之手續費。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開放權限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務依申請時限完成申請作業。

八、注意事項:

  (一)為避免肇生日後申報作業之爭端或紛擾,請各校業務承辦人務必重視是項工作所受限之時效性,並於作業期間申報時務必審慎再三確認相關學科之版本明細。(業務承辦請逐筆核實於系統申請,切勿貪快用套用功能。

  (二)視障生或學障生若因故臨時轉學至他校就讀者,請各校業務承辦人務必於轉銜會議中告知新安置之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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