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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特教組 - 不分類 | 2016-11-08 | 點閱數: 319

壹、依據
一、高級中等教育法。
二、特殊教育法及相關法令。
三、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令。
四、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五、高中高職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作業要點。
貳、目的
一、發掘各類藝術才能優異學生,提供優質學習環境及充分發展
的學習機會。
二、加強藝術人才培育向下扎根之工作,以厚植藝術人才培育的
基礎。
參、實施時間: 105 年 9 月起至 106 年 9 月底止。
肆、鑑定對象:國中畢(結)業生(含應屆)或具同等學力者。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