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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16-12-06 | 點閱數: 526
一、實施對象:
1.以國中新生家長為主。
2.關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學生家長、教育工作者及一般社會大眾。
二、實施方式及內容:
1.針對實施對象,辦理國中新生家長宣導說明會。
2.講座內容,將就國中校園的生活學習、課程教學學習評量與教育會考,以及生涯適性輔導等加以介紹,並針對親師合作與
   親子溝通相關知能進行分享,最後進行家長座談。
3.校園生活學習等內容,聘請資深學校行政代表擔任講座,國中教育會考等內容,聘請師大心測中心測驗專家擔任講師,親    師合作與親子溝通聘請專家學者或資深家長代表擔任。
 

※詳細內容請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