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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室助理員 - 處室公告 | 2013-10-14 | 點閱數: 472

一、依據行政院 102 年 10 月 3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20050689 號函辦理。
二、 102 年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之選拔,係以參選人員之具體事蹟作為評審依據,本從嚴慎選之精神辦理,並依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規定,採初審及複審 2 階段進行,初審作業係由元智大學張校長進福等 19 位學者專家就 79 位參選人員事蹟逐一進行評審,並推薦 42 位進入複審;複審作業由該院林政務委員政則等 9 位政務首長共同審查獲致共識遴選旨揭 30 位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