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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室助理員 - 處室公告 | 2013-10-18 | 點閱數: 457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2 年 10 月 14 日公評字第 1022260646 號函辦理。
二、保訓會為配合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於 102 年 6 月 17 日修正發布第 36 條、第 39 條及第 44 條規定,另為應實務作業需要,爰修正相關規定。上開修正規定、總說明及對照表均刊登於該會網站(www.csptc.gov.tw)「最新消息」及「法規輯要」項下,請同仁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