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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訪客 - 教育宣導 | 2017-05-01 | 點閱數: 453

臺南市 106 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 40 號)演習相關訊息

臺南市 106 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 40 號)演習訂於 106 年 5 月 11 日 13 時 30 分至 14 時舉行,演習涵蓋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等三個縣市。今年將實施人、車疏散和交通管制,並首度試辦「行動電話簡訊」通知防空警報,屆時警報發放後,人、車請一律按規定接受憲、警、民防人員指導,確實進入防空避難處所,居(商)家應緊閉門窗及實施燈火管制。高鐵、臺鐵及高速公路車輛正常行駛,班機正常起降,惟下機(下車、下船)旅客及接送親友,要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防空演習時,如果不聽從執勤的憲兵、警察或民防人員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管制命令者,依民防法第 25 條規定,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提醒要出門的民眾,請務必注意演習時間,以免在外出過程中,被卡在路上動彈不得,造成不便。

5 月 11 日下午13 時 20 分前請所有人員回到室內,關閉電源緊閉門窗,14 時警報尚未解除前切勿離開教室,以免受罰。感謝大家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