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第 13 條。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資優教育優質發展中程計畫第一期五年計畫( 104 年至 108 年)」執行計畫 5-2-1 。
貳、目的
一、結合大學豐厚之人力資源,為資優學生規劃多元之課程與活動,使學生能在學校課程之外有更多充實學習的機會。
二、藉由參與式的營隊活動,使參與學生分享其經驗,從實際操作歷程、導引自我了解與增進社會關懷的能力。
三、透過夏令營活動,體驗人文、自然、內省等多元智能,藉以提升個人內在動機與涵養。
四、藉由資優學生校際交流與觀摩,以激發創意競爭力,展現學生豐碩之學習成果,達到資優教育之目標。
五、經由外埠參觀見聞活動,提升學生帶著走的能力與經驗,並培養資優學生互助合作、相互關懷、遵守紀律之團體活動精神。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二、承辦單位:
(一)總承辦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負責總計畫之規劃與執行、各區夏令營協調、報名與相關工作,並負責成果彙整與未來活動規劃等事宜。
(二)活動承辦單位:
1.國中組營隊
( 1 )北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2 )中區: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 3 )南區: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2.國小組營隊
( 1 )北區:臺北市立大學
( 2 )中區:國立嘉義大學
( 3 )南區:國立屏東大學
(三)協辦單位: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縣市政府)
肆、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參加對象:經各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之國民中小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
二、參加人數:
(一)各營隊招收學員人數統計表如附件 1 。
(二)各營隊縣市報名人數分配表如附件 2 。(國中組 2-1 、國小組 2-2 )
伍、辦理地點及時間
組別 |
分區 |
營隊主題 |
活動地點 |
時間 ( 106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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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 |
北區 |
翻轉盛夏-創造力體驗營 |
臺北市 |
至 |
7 月 11 日(二) 7 月 14 日(五) |
中區 |
人與自然的對話 |
南投縣 |
至 |
7 月 11 日(二) 7 月 14 日(五) |
|
南區 |
生態資「悠」營,自然任我行 |
高雄市 |
至 |
7 月 10 日(一) 7 月 13 日(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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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組 |
北區 |
桌謎藏 |
臺北市 |
至 |
7 月 12 日(三) 7 月 15 日(六) |
中區 |
嘉義諸羅紀-民雄打貓趣 |
嘉義縣 |
至 |
7 月 03 日(一) 7 月 06 日(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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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 |
FUN 游屏東,與海共舞 |
屏東縣 |
至 |
7 月 10 日(一) 7 月 13 日(四) |
陸、活動內容
一、本計畫以資優課程、情意課程、人文關懷等主題規劃課程(如情緒管理、人際溝通、社會關懷、創造力、領導才能、自然生態觀察、體驗活動、藝術創作、與專家對談【大師講座】、作品分享、觀摩……等)。
二、各營隊至少安排 1 天參訪課程,進行深度之文化或自然探訪與體驗。
三、各營隊參加學員,應完成一份參與心得,以作為未來辦理相關活動之參考。
柒、推薦及報名方式
請各縣市政府依推薦原則、報名方式及報名注意事項(如附件 3 )辦理推薦報名事宜。
一、推薦原則:各縣市政府依下列原則自訂遴選方式,推薦各營隊參加學生。
(一)依各營隊縣市分配人數推薦學生參加。
(二)以未參加 104 年度和 105 年度資優生夏令營隊的學生為優先。
(三)國中組以 105 學年度國中一、二年級資優學生為優先;國小組以 105 學年度國小四、五年級資優學生為優先。
(四)符合參加對象且具下列條件者得優先推薦:
1.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2.身心障礙學生。
二、報名方式:
(一)請各縣市政府轉知學校辦理推薦報名。由學校填寫「學校推薦報名表」(如附件 4 ),並請被推薦學生填寫「學員基本資料表」(國中組如附件 5-1 、國小組如附件 5-2 )。
(二)各縣市政府依「各營隊縣市報名人數分配表」推薦各區營隊參加學生,填寫「縣市推薦報名表」(國中組如附件 6-1 、國小組如附件 6-2 )核章後,於 106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前併同「學員基本資料表」正本函送「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50007 彰化市進德路 1 號)。
(三)實際參加學員名單以 106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五)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網站公告為準,網址:http://sped.ncue.edu.tw/sped/。
(四)基於活動費用部分負擔原則,參加學員需繳交新臺幣 1,520 元(內含手續費 20 元)以支應活動膳費、營隊服裝等費用,並請於 106 年 6 月 2 日(星期五)前完成劃撥手續。未於期限內完成劃撥手續者,視同放棄參加資格。郵政劃撥帳號: 00237512 、劃撥帳戶: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劃撥單上請註明:「106 Super Summer Camp ○○組○○區(學生姓名)」。
(五)被推薦同學如無法參加或放棄參加資格者,致部分營隊分區有缺額時,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得請縣市政府於 106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一)前推薦遞補學生名單。
(六)學員部分負擔之活動費用,如為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免繳費用,請於推薦時出具相關證明(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非一般清寒證明)。
(七)學員繳費後即為確定參加,恕不退費。
(八)如有報到及行程等相關問題,請逕洽各區承辦學校:
1.國中組北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聯絡電話:( 02 ) 77345069 。
2.國中組中區: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聯絡電話:( 04 ) 7232105 轉 2411 。
3.國中組南區: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聯絡電話:( 07 ) 7172930 轉 1632 。
4.國小組北區:臺北市立大學,聯絡電話:( 02 ) 23113040 轉 4133 。
5.國小組中區:國立嘉義大學,聯絡電話:( 05 ) 2263411 轉 2229 或 2320 。
6.國小組南區:國立屏東大學,聯絡電話:( 08 ) 7663800 轉 31701 。
(九)各營隊之活動行程、報到須知、注意事項等,由各區承辦學校另行通知參加學員。
(十)各學員由自家至各區營隊報到地點之路程請自行負責。
(十一)各區營隊活動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之災害發生致活動必須取消或改期時,將公告於總承辦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網站http://sped.ncue.edu.tw/sped/,聯絡電話:( 04) 7232105 轉 2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