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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特教組 - 處室公告 | 2017-06-08 | 點閱數: 428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為業務需要,本市特教資源中心及特幼科徵求所屬國中小教師有興趣、意願及熱忱辦理特殊或幼兒教育工作者,請學校協助轉知或推薦所屬國中小教師加入本團隊。

三、應徵資格:

(一)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四、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局,調用 1 年(自 106 年 8 月 1 日至 107 年 7 月 31 日止)。

五、工作處所及調用人數:本市永華特教資源中心(永福國小內), 1 名;本市民治特教資源中心(公誠國小內)、特幼教育科(民治市政中心或安平國小), 3 名。前述上班地點視實際任用情況調整。

六、工作項目:特殊或幼兒教育相關業務。

七、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描成 PDF 檔,於 106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五)17 : 30 前逕以電子檔(含 EXCEL 檔及 PDF 檔)郵寄至承辦人信箱(ycchiu@tn.edu.tw)。本局將個別通知親自或電話面試事宜。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

八、檢附報名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及臺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要點各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