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揭第一階段命題內容為「閩南語、客家語演說項目」之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及教育校院組;「原住民族語演說項目」之教師組、社會組;「國語朗讀項目」之高中組及教育校院組,先予敘明。
三、請協助轉知所屬,如有修正建議,請各競賽單位填寫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如附件)核章後,於 106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以電子郵件( rain3998@tn.edu.tw )及傳真( 06-2956727 )回復至本局社會教育科,逾期恕不受理。
四、另有關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族語朗讀項目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