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研習 日期: 106 年 07 月 07 日(星期五)。
三、研習地點:臺南市金城國中視聽教室及活動中心。
四、參加對象:
(一)本市國中小特殊教育班、資源班、巡迴輔導班教師,每校務必派一名特教老師參加。
(二)對本議題有興趣之特殊教育師。
(三)任教班級有身心障礙學生之體育教師。
五、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研習時數,本場次研習辦理時間因非假日期間,故不核予補休;研習須全程參與、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1/5以上,則不予核發研習時數。
六、檢附研習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