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教組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17-08-10 | 點閱數: 1095

一、新生輔導活動(新生訓練):

1 、 8 月 22 日(星期二)上午 8:00 時前到校、至各班教室報到。【第三棟 1~3 樓】

   8 月 23 日(星期三)上午 8:00 時前到校、至各班教室報到。【第三棟 1~3 樓】

2 、參加新生輔導活動儀容:

( 1 )服裝儀容:新生訓練期間新生穿著運動服或便服、短褲、運動鞋(不可穿著背心、內衣、拖鞋、涼鞋);頭髮請理適合學生之樣式,請勿標新立異。

( 2 )攜帶背包或手提袋、環保餐具、水壺、手帕、紙及筆。

3 、新生因病(事)不克到校參加新生輔導活動,需事先向導師(學務處)請假。

4 、新生輔導活動期間交通請家長協助配合以維護同學安全。

上學:( 1 )家長汽機車請勿停靠在校門口,請離校門口較遠處停靠,讓貴子弟行走一小段

距離到校。

( 2 )家長汽機車停靠以不影響校門口秩序與安全為原則。

放學:( 1 )家長汽機車勿堵在校門口等候貴子弟放學,懇請家長共同維持校門口進出動線

的安全秩序。

( 2 )放學期間,家長汽機車可停靠南門路路邊忠義路週遭,但請先與貴子弟約好

     上車地點。

二、新生入學制服之規定:

1 、制服包括:夏冬季制服、夏冬季運動服、帽子、背式書包等(手提袋可視需要購買)以上一律由合作社量製訂作。

2 、鞋子、襪子:一律穿運動鞋運動襪,款式、顏色不拘。

3 、繡學號:新生繡 紅色 學號及姓名,字體由左而右。請依學生手冊內頁說明繡製。

三、新生輔導活動課程表

    時間

日期         

                

07 : 40

~

08 : 00

08 : 00

~

08 : 20

08 : 20

~

09 : 00

09 : 10

~

09 : 40

10 : 00

~

12 : 00

12 : 00

~

13 : 20

13 : 30

~

14 : 30

14 : 40

~

15 : 40

15 : 40

~

16 : 00

16 : 00

8 月 22 日

(星期二)

工作協調

會議

新生報到、指定臨時班長、整隊帶至建興館就位

生活常規

訓練

開訓典禮

師長介紹

導師時間

@衛生組發掃具、分配掃區

@ 填寫資料、選幹部

午餐

午休

各處室介紹

請各處室主任準備資料介紹處室組織

交通安全宣導

反毒宣導

導師

叮嚀

放學

第 1 會

議室

各班教室

建興館

建興館

各班教室

各班

教室

建興館

建興館

各班教室

各班教室

行政人員&導師

各班導師

學務處

蔡志祥主任

李明山組長

(導師會議)

陳建和

校長

各班導師

各班

導師

各處室主任各班導師

交通局

少年隊

各班導師

各班導師

各班導師

    時間

日期         

                

08 : 00

~

08 : 40

08 : 50

~

10 : 30

10 : 40

~

11 : 00

11 : 10

~

11 : 30

11 : 30

 

8 月 23 日

(星期三)

內外掃區

大掃除

導師時間

@填寫資料、發課 本

@合作社發學用品及服裝

結訓典禮

導師

時間

放學

各班教室內外掃區

各班教室

建興館

各班

教室

各班

教室

行政人員導師

各班導師

陳建和

校長

各班

導師

各班

導師

 

 

 

 

 

 

 

 

 

 

 

 

 

 

 

 

 

 

 

 

 

 

 

台南市立建興國民中學新生輔導活動宣導事項

1.106 年 8 月 22 日(星期二)、 8 月 23 日(星期三)請於上午 8 時前到各班教室報到。

未來三年的請假、騎車停放及午餐規定

2.學生用表格(點名單、外出申請單、缺曠課更正申請單、午休請假單、座位表)一律在學務處進門左側抽屜櫃中拿取。

3.請假流程(事假、病假、公假)

 ※一小時以上、三天以內:填寫請假簿ž家長簽章ž導師核准簽章ž每日上午每節下課時間送至學務處的「請假簿放置處」依年級別放置ž生教組核准簽章ž隔日下午的下課時間至學務處的「已處理請假簿放置處」領回。

※三天以上、一週以內(須附證明):填寫請假簿ž家長簽章ž導師核准簽章ž每日上午每節下課時間送至學務處的「請假簿放置處」ž生教組核准簽章ž學務主任核准簽章 ž二日後下午的下課時間至學務處的「已處理請假簿放置處」領回。

※七天以上(須附證明):填寫請假簿ž家長簽章ž導師核准簽章ž每日上午每節下課時間送至學務處的「請假簿放置處」ž生教組核准簽章ž學務主任核准簽章ž校長核准簽章ž三日後下午的下課時間至學務處的「已處理請假簿放置處」領回。

※請假簿由學生自行至合作社購買,學務處不提供。請假手續完成後,學生本人應確實保存請假簿甲聯(請留在請假簿上,勿任意撕下),若日後請假有疑問,憑請假單甲聯向學務處生教組提出更正申請。

4.外出申請(以病假為主)流程:

※至學務處拿取外出申請單。

※學生在校時間,因事必須外出時,須至學務處生教組填寫外出單(包含導師、接送家長之簽名),再經學務處之核章後,方可外出。

※學生在校時間,因病必須外出時,須先至健康中心由護士先行處理,並視情況決定是否外出。若須外出,向護士拿取外出申請單填寫,護士用章批准,再至學務處生教組填寫外出單(包含導師、接送家長之簽名),並經學務處之核章後,方可外出。

※外出單第一聯送至學務處登記,第二聯交給傳達室警衛後始可放行。未請假自行離校依校規記過處置。

5.補請假規定:

※學生在校時間因事或病外出的同學,須於七日內完成補請假手續。逾時不准假。

※因事病請假者,亦須於七日內完成補請假手續。逾時不准假。

6.騎車停放規定:

※按規定之班級車庫整齊排放,車輛務必上鎖。(第二、三棟大樓之間的車庫)。

※校園內不可騎車或滑車,應推車而行。(避免發生意外)。

※上、下課時間,不可隨意至車庫逗留玩耍。

※放學後 20 分鐘內將車輛牽離,學校只提供在校期間場地停放。

※避免將腳踏車加以改裝或購買價格昂貴之腳踏車,以免成為被破壞或偷竊的對象。

7.開學後,同學中午午餐可採用下列方式之一:

※參加學校之營養午餐。

※如需長期家長親自送飯:請向學務處生教組申請掛牌,( 11 時 55 分之前)請送至學務處北側走廊該班便當籃內。

※自行帶飯盒蒸飯(在第二棟總務處旁設有蒸飯室,請向總務處詢問)。

8.中學教育的主要目的之一為養成學生獨立自主、自動自發的處事態度及能力,請家長們配合學校理念及措施,讓學生能有獨立處理事項的機會,藉以培養學生社會適應的能力

學務處謹啟

1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