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8 月 18 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 1060085985 號函辦理。
二、旨案報名資格如下:
(一)公立國中國文教師,每校以 1 名教師為原則,全國共 80 名。
(二)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兼課或實習教師。
(三)本人或三親等以內之親屬非為 107 年國中教育會考考生。
(四)須能完整參加 2 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寫作測驗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 107 年會考寫作測驗之閱卷工作。
三、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預定於 106 年 10 月及 107 年 3 月間各舉辦 1 次,每次為期 1 天。培訓活動場次分配由臺師大心測中心統一規劃後,另發開會通知單,因人數眾多,將不受理場次異動。
四、請欲報名參加培訓之教師填妥報名表(如附件),以學校為單位於 106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逕行傳真
至臺師大心測中心(傳真電話: 02-86018910 )報名,並以傳真順序為錄取順序,額滿為止,逾時恕不受理報名。
五、請貴校同意核予教師公(差)假出席培訓活動並協助課務調整。參與培訓活動之交通補助費由臺師大心測中心依相關規定支付;正式閱卷期間之代課費及交通補助費,則由 107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依相關規定支給。
六、對本案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該校承辦人洪小姐(電話: 02-771485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