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6 年 10 月 30 日師大化學字第 1061027615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 年度落實中小學基礎實驗教育計畫』中之課餘、週末及寒假中學基礎實驗推廣補助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需申請者,請於 106 年 11 月 30 日(星期四)前,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提出申請(申請方式及申請書請詳附件一、二)。
三、計畫時間: 106 年即日起至 107 年 4 月 20 日(星期五)辦理完畢,並於 107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一)前繳交成果報告書(成果報告書範例詳附件三)。
四、計畫目的:鑑於國中自然科課程每週只有三至四節理化課,在課程進度壓力下要帶領學生做完每個實驗,其難度甚高,學生可能有實際操作實驗不足的困境。因此本計畫擬藉由經費的補助,希望能讓自然科老師,能利用課餘、週末或寒假時間複習或預習生物、理化及地科之實驗課程,以提高學生理論與實作的能力。
五、本補助項目申請內容摘述如下:
(一)補助對象: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所屬公立國民中學。
(二)補助項目:利用課餘、週末或寒假指導學生操作自然科(生物、理化或地科)課本之實驗。
(三)補助資格:需教授生物、理化或地科等自然領域之教師。曾參加「落實中小學基礎實驗教育計畫」之種子教師、教師研習或即將參加者尤佳。
(四)競爭型補助機制:擇優補助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五萬元,此經費全部用於教師授課鐘點費,各校申請書如(附件二)。
(五)審查輔導機制:採書面審查,隨到隨審;並由本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協同計畫主持人適時提供輔導、諮詢與建議。
六、申請注意事項:將計畫申請書核章掃描後,請務必以電子郵件送至以下二個電子信箱: queenie4134134@gmail.com; cheyaocf@ntnu.edu.tw 認收件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化學系程助理。
七、有關申請送件相關事宜若有疑問,請逕洽協辦單位桃園市立大崙國中設備組邱組長,電話:( 03 ) 498284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