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外服務學習機構有發服務學習的時數證明 → 同學們將此服務証明及將「日期」「服務內容」
「服務時數」 填 妥後的學習護照自行保管好 →導師定期收齊學習護照及證書 → 由導師在「認
證 單位」欄依證書核實後蓋導師章並製作電子檔 → 由導師統一交給學務處學生活動組 → 由學
務處 學生活動組在「學校複核」欄統一認證 → 發回自行保管。
(2)若服務單位無法發證明文件時:
直接拿學習護照,將「日期」「服務內容」「服務時數」填妥 → 請服務學習的機構直接在「認
證 單位」欄蓋服務單位章 → 由導師統一收齊學習護照並製作電子檔 → 由學務處學生活動組在
「學校 複核」欄統一認證 → 發回自行保管。
註:服務時數若未達一小時(如 0.5 、 1.5 小時)則系統無法登入,請注意!
6. 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校外服務學習機構查詢網址:
http://163.26.134.3/12service/12servic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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