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8 月 11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60091460B 號函辦理。
二、請參加 105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尚未完成初階認證之教師,認證送審方式與 106 學年度相同(已於 107 年 4 月 2 日發文至各校,公文文號:南市教專字第 1070351516 號),一律以紙本送件。
三、收件日期於 107 年 6 月 20 日(星期三)截止, 107 年 7 月至 8 月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屆時另行公告,請各校轉知所屬教師並留意期程。
四、送件地址:國小認證文件請逕送臺南市中西區進學國民小學教務處葉秀娥主任收,國中認證文件逕送臺南市立大成國民中學教務處林長裕主任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