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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重新建置以符合無障礙標章,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

校網更換為新版本後,此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註冊組 訪客 - 升學資訊 | 2018-08-23 | 點閱數: 99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8 月 1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70093067C 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要點適用於自 108 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