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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特教組 - 研習進修 | 2018-12-05 | 點閱數: 239

一、依據 107 年 11 月 29 日桃教特字第 10700988251 號函辦理。

二、請本市國中協助調查如有學生欲跨區報名參加桃園市安置,敬請學校派員參加旨揭說明會,並惠予公(差)假登記。

三、相關資訊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