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揭計畫重要資訊如下:
(一)實施日期: 111 年 5 月 26 日(星期四)。
(二)實施地點:全市各國中小依施測科目安排適當之試場,
以原班級上課地點為原則。
(三)實施對象:本市國小 3 至 6 年級及國中 7 至 8 年級(含普通班、藝才班、資優班、體育班及雙語班,不含集中式特
教班)。
(四)實施內容:
1、學科科目:國小 3 年級施測國語文、數學;國小 4 年級至國中 8 年級施測國語文、數學、英語文。2、學生個人特質問卷:採線上填答,填答期程自 111 年 5 月 5 日至 6 月 30 日。
二、各校應配合試務工作、注意事項及測驗流程等請詳閱旨揭計畫。
三、為利各校順利施測英語文英聽測驗部分,本局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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