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臺南市安南區青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8 月 29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一)字第 1131196814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重申有關國民中小學命審題相關規定,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辦理。
二、有關國民中小學命審題,依上開要點第 4 點第 2 款第 4 目規定,說明如下:
(一)學校應訂定實施學生成績評量之規範,並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現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及國民中學及其主管機關辦理升學或國中教育會考模擬考試處理原則等規定辦理學生之成績評量。
(二)督導教師依據課程計畫之教學目標與進度命題,不得採用出版商之試卷實施學生成績評量,若參考其他資料命題,應進行轉化,不宜原文照錄。
(三)督導教師實施多元評量、定期評量等應落實審題機制與迴避原則,確實掌握評量之品質。
(四)學生成績評量不得於上午第一節課前、課間、中午休息或課後輔導時間辦理。
三、承上,請各校應依上開規定訂定命審題原則,另有關命題試題草案,應妥善保存,廢卷應落實銷毀,避免發生命審題爭議,損害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