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關注於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的一群教師所組成之團體,透過專業對話、經驗分享、知能傳承或工作坊等方式進行合作式的學習,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及教學品質,並能將回饋應用於教學現場。
一、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本市東區崇明國小
一、 申請學校: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
二、 申請程序:請有意願參與申辦之學校(跨校合作由主辦學校)於106年9月15日(星期五)前填妥「計畫申請表」(如附件1)、「經費概算表」(如附件2),並將紙本一式2份逕寄東區崇明國小教務處(地址:臺南市東區崇明路698號),並由教育局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審查結果另案公告。
三、 執行期程:自106年9月20日至106年12月20日止,執行成果於107年1月31日(星期三)前繳交。
每社群至少 6名教師(至少跨 2 個學習領域,其中英語文領域教師不超過二分之一)。
每社群至少 6名教師(得跨教育階段、跨領域合作,其中英語文領域教師不超過二分之一)。
一、 專業學習社群:
於校內或跨校組成「英語融入其他領域教學」專業學習社群,推派教師1人擔任召集人,並定期開會以規劃與執行本計畫,於執行期限內,社群活動次數不得少於6次。
二、 共同備課、議課:
參與教師藉由專業學習社群,聚焦於「英語融入其他領域」之課堂教學研究,將領域中專業名詞進行英語授課或發展領域教學中的英語指導語使用,以及蒐集適合該教學內容之英語教學媒材等,透過共同備課與教案設計,於課堂上實施教學,並進行回饋與檢討。
三、 推動期間應邀請「專家諮詢委員/內、外聘講師」參與進行輔導(包含教案研發實作、協助備課、協助觀課與回饋、專題演講或座談等)。
四、 成果提交:
捌、經費來源:由教育局 106年預算支應。
玖、公差假:教師參與社群活動,由申辦(主辦)學校發文通知,惠請各校給予公差假參加。
拾、獎勵:辦理本案有功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