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幼兒園代理教師
二、名額:正取各1名,備取1
三、聘期:105/08/29-106/01/20(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 甄選日程表
1公告簡章105年8月1日(一)
2第1次報名105年8月2日(二)-8月6日(五)8時~16時。
3第1次甄選日期105年8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 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4第2次報名日期105年8月9日(二)─8月9日(二)8時至16時。
5第2次甄選日期105年8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 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6第3次報名日期105年8月11日(四)-8月11日(四)8時至16時。
7第3次甄選日期105年8月12日(星期五)上午9時 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註:簡章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dases.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並請自行下載使用。
肆、 報名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06-5982953轉701。
二、應繳交證件:【(一)~(四)正本驗畢歸還並繳交影本】
(一)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如: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須檢附照片)…等)影本乙份。
(二)學前教師證書影本乙份。
(三)學歷證件影本乙份(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履歷表(3頁為限)1式3份。
(六) 切結書。
(七) 委託書(如為委託報名者,受委託人請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三、方式:
(一)請務必於本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報名資料。
(二)檢同書面資料、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恕不予受理。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1次報名資格: 105學年度幼兒園代理教師候用名冊且具有學前教育合格教師證書者。
第2次報名資格:具有學前教育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修畢學前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次報名資格:具有學前教育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修畢學前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教保員資格者。
詳細情形請下載簡章及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