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4 月 2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70050075 號函辦理。
二、依教育部 107 年 3 月 8 日召開之「107 年度專長增能學分班暨國民小學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開班協調會議」決議,為協助落實教學正常化,教育部業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辦國民小學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
三、 107 年度本市將協助薦送作業之國小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相關說明如下:
(一)加註自然專長 4 學分班
1、負責開班之師培大學:國立臺南大學。
2、開班地點:國立臺南大學。
3、開班時間: 107 年 7 月至 107 年 12 月。
4、上課時段:暑假及學期中週六。
(二)加註自然專長 22 學分班
1、負責開班之師培大學:國立臺南大學。
2、開班地點:國立臺南大學。
3、開班時間: 107 年 8 月至 108 年 12 月。
4、上課時段:暑假及學期中週六。
(三)加註英語專長 6 學分班
1、負責開班之師培大學:國立臺南大學。
2、開班地點:國立臺南大學。
3、開班時間: 107 年 7 月至 107 年 8 月。
4、上課時段:暑假。
(四)加註英語專長 26 學分班
1、負責開班之師培大學:國立屏東大學。
2、開班地點:高雄市。
3、開班時間: 107 年 9 月至 108 年 12 月。
4、上課時段:暑假及假日。
四、有關薦送進修各領域學分班之教師資格限制說明如下:
(一)加註自然專長 22 學分班及英語專長 26 學分班:
1、以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
2、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二)國小加註自然專長 4 學分班:
1、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 1 年(含)以上未滿 5 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
2、且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3 節。
(三)國小加註英語專長 6 學分班:
1、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 1 年(含)以上未滿 5 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
2、且實際授課英語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4 節。
五、另,本局業以 106 年 12 月 20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61318427 號函(諒達),請各校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填報欲薦送進修教師數,彙整資料為「各校填報教師進修學分班人數統計表」(如附件一),合先敘明。請名單中之學校,於 107 年 4 月 24 日中午 12 時前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8799)填報薦送作業相關資料,請務必薦送符合資格之教師名單。
六、因部分學分班尚有名額,爰非名單中之學校倘有教師欲參加進修,亦請依上開規定填報薦送相關資料。
七、有關國民小學教師加註領域專長相關規定,請逕上教育部委託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建置之網站查詢,網址: http://ltmm.ntcu.edu.tw/eteach/index.ph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