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疫重要事宜:
(一)競賽相關人員如有符合「居家照護」、「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自主健康管理」實施之對象者或有發燒症狀者(額溫≧37.5℃;耳溫≧38℃),禁止參賽或進入競賽場地。
(二)競賽場地限制性開放, 1 名競賽員限 1 名陪同人員,不提供賽前查看場地,且所有人員全程配戴口罩。
(三)領隊、參賽員及陪同人員填寫「個人健康狀況聲明切結書(旨揭防疫措施處理原則之附件 1)」並繳交報到處,各校報到時,繳交每位競賽員(併陪同人員)及領隊之「個人健康狀況聲明切結書」及核章後之「參賽學校與會人員健康狀況聲明書總表」1 份。
(四)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疫情發展,請務必遵守旨揭競賽防疫措施,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規定滾動式調整,如經勸導仍不配合者,禁止參賽或進入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