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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王柏矞 - 學務 | 2019-03-26 | 點閱數: 536

108 年臺南市議長盃點亮臺南「議」起 SHOW 繪畫比賽實施辦法
一、活動目的:
(一)藉由繪畫比賽讓本市幼童及中小學生互相觀摩及切磋繪畫的技巧,強化本市學生藝文素養之目的。
(二)以【點亮臺南「議」起 SHOW】的臺灣燈會優秀創作做為繪畫題材,帶動本市全民薪傳風氣,藉由繪畫展現花燈藝術之美,提升本市市民文創氛圍。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議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安平區安平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臺南市政府
五、比賽送件日期:即日起至 108 年 4 月 8 日止,上午 8:00~下午 9:00
六、得獎公布: 擇期頒獎後再另行訂定得獎作品展示日期
七、參加對象: 本市公私立幼兒園及國中小學生
(一)幼兒園組(二)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三)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四)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五)國中組
八、比賽辦法:
(一)主題、媒材與規格:
1 、主題:以本市市議會【點亮臺南「議」起 SHOW】小小臺灣燈會展為題材
2 、媒材:使用媒材不限,水彩、蠟筆、粉蠟筆、彩色筆或綜合應用皆可
3 、畫紙規格:由主辦單位統一提供之四開圖畫紙(約 52cm×38cm )作為創作用紙,非主辦單位比賽用紙一律不予評審。
(二)送件方式:
1 、凡參賽者請自行至臺南市議會燈會服務台索取比賽畫紙,並詳填畫紙背面右
下角之報名表資料(如附件所示)。
2 、現場送件: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 2 號)
(1)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8:00~下午 5:00)-臺南市議會一樓燈會服務台。
(2)晚上燈會時間-臺南市議會燈會區服務處。 
3 、通訊送件:以掛號於 108.04.08 下午 9:00 前寄達臺南市議會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作品請勿折疊、裱褙或裝框,以防水材質包裝,寄至 70848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 2 號「108 年臺南市議長盃點亮臺南「議」起 SHOW 繪畫比賽收」。
(三)評選辦法:
1 、作品與主題貼切性: 40%
2 、構圖創意與獨特性: 30%
3 、繪畫手法與技巧性: 30%
(四)獎勵辦法:凡參加比賽繳交作品者,均贈參加紀念品乙份(送完為止)。另經主辦
單位聘請專業裁判進行評選之優秀獲獎者,依各組獎勵如下:
1 、幼兒園組:
特優 3 名-頒發圖書禮券 800 元及議長獎狀一幀;指導老師頒發議長獎狀一幀。優等 5 名-頒發圖書禮券 400 元及議長獎狀一幀;指導老師頒發議長獎狀一幀。佳作 10 名-頒發圖書禮券 200 元及議長獎狀一幀;指導老師頒發議長獎狀一幀。
2 、低年級組:
特優 3 名-頒發圖書禮券 1000 元及議長獎狀一幀;指導老師頒發議長獎狀一幀。優等 5 名-頒發圖書禮券 600 元及議長獎狀一幀;指導老師頒發議長獎狀一幀。佳作 10 名-頒發圖書禮券 300 元及議長獎狀一幀;指導老師頒發議長獎狀一幀。
3 、中年級組:
特優 3 名-頒發圖書禮券 1000 元及議長獎狀一幀;指導老師頒發議長獎狀一幀。優等 5 名-頒發圖書禮券 600 元及議長獎狀一幀;指導老師頒發議長獎狀一幀。佳作 10 名-頒發圖書禮券 300 元及議長獎狀一幀;指導老師頒發議長獎狀一幀。
4 、高年級組:
特優 3 名-頒發圖書禮券 1000 元及議長獎狀一幀;指導老師頒發議長獎狀一幀。優等 5 名-頒發圖書禮券 600 元及議長獎狀一幀;指導老師頒發議長獎狀一幀。佳作 10 名-頒發圖書禮券 300 元及議長獎狀一幀;指導老師頒發議長獎狀一幀。
5 、國中組:
特優 3 名-頒發圖書禮券 1200 元及議長獎狀一幀;指導老師頒發議長獎狀一幀。優等 5 名-頒發圖書禮券 800 元及議長獎狀一幀;指導老師頒發議長獎狀一幀。佳作 10 名-頒發圖書禮券 400 元及議長獎狀一幀;指導老師頒發議長獎狀一幀。
(五)得獎訊息: 108 年 4 月 12 日晚上 10 點前公佈於臺南市議會網站首頁
https://www.tncc.gov.tw/及臺南市安平區安平國民小學網站首頁 
http://www.apps.tn.edu.tw/。
(六)頒獎典禮日期及地點:擇期辦理,日期、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通知。
(七)注意事項:
1 、參加作品每人限以一幅,發現重複者一律不予錄取。
2 、作品以本人創作為限,參賽作品不得有冒名參選之情形,若經發現,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得逕自取消其參選資格及取回原獎項。
3 、所有參賽作品之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或承辦單位所有,並有宣傳、廣告、刊印、展覽、上網路之權利,不另給酬。
4 、本次參賽之作品,無論入選與否,均不退件。
5 、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對於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及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
6 、參賽各組之作品如未達獎次數量以上,或參賽作品經裁判評定未達獲獎之標準時,則該組之獲獎數得由主辦單位依實際狀況斟酌調整,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7 、報名參加者視同認同本活動一切規定,若有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一律於於承辦單位之網站公告,不另行通知。
8 、獲獎者之頒獎典禮擇期辦理,其日期、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通知。屆時請獲獎者及指導老師親自參與頒獎典禮。
九、對於本項比賽如有任何疑義,請洽詢臺南市議會李建瑩先生(06-3903998)或臺南市安平國小學務處龔瓊玉主任、許育銘組長(06-2996735 轉 8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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