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部本 ( 年 1 月 30 日通報,補充說明如下
一、 針對 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大學等, 經由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學生及教職員工,請其於入境後起 14 日內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上班。
二、 自中港澳入境的學生,配合實施 14 天在家休息者, 無需 核予假別, 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另教師依照備註事項辦理,職員工部分依照人事總處及勞動部發布相關規定辦理。
三、 請 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社區大學 、 樂齡學習中心 及 樂齡 大學 等, 應 至遲 於 上 課 上 班日針對所有教職員工生進行 詢問、調查、記錄並回報(記錄表如附件) 。
教職員工生如有通 報 所列事項, 應 於 調查當日即時回報各教育主管機關,並由各教育主管機關同步通報教育部校安系統(大專校院逕行通報校安系統) 記錄表留存備查, 後續如有更新再行回報。
四、 各館所、國家教育研究院、國訓中心、各縣市研習中心及學校如有辦理室內之集會、研習及活動等應比照第三點辦理。
五、 教育部聯繫窗口:
<
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社區大學 、 樂齡學習中心及 樂齡大學
終身司:許彤竹科員 ( 7736 5679 ;陳慶德科長 ( 7736 5669
<
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
國敎署:曾穆宣先生 (04)3706 1356 ;邱秋嬋科長 (04)3706 1350
<
一般大學
高教司 :林承臻科員 02 7736 5991 ;宋雯倩科長 02 7736 5880
<
技專校院
技職司: 陳映璇科長 02 7736 5841 楊家瑋 先生 02 7736 5772
備註:
一、中港澳入境的公立學校教師 無症狀但有「湖北省」旅遊史,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實施 14 日健康關懷 (居家檢疫 )期間, 核給公假。
二、其他中港澳入境的公立學校教師無症狀者,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在家休息 14 日 實施自我健康觀察期間 ,得以病假登記,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並不列入年度成績考核。
三、至私立學校教職員,得由各校依權責比照上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