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112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積分審查作業訂於112年4月27日(星期四),假本市中西區永福國小永福館辦理。
二、為避免室內集會同時段人潮過多情形,請依各區審查時間前往審查,並請耐心等候。請出席人員依個別身體狀況做好相關防護措施,全程配戴口罩。倘有發燒等身體不適狀況,請委託相關人員代為出席,並檢附積分審查委託書(如附件)及雙方身分證正本。審查時間為當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下午3時。補件時間為下午3時至4時【逾期不予受理】,請申請介聘教師事先檢視備齊相關申請表件。
(一) 各區審查時間如下:
1. 上午9時至12時
七股區、佳里區、新營區、六甲區、大內區、麻豆區、下營區、後壁區、柳營區、官田區、鹽水區、學甲區、白河區、南化區、將軍區、北門區、東山區、楠西區、玉井區、新化區、關廟區、安南區、安定區、新市區、龍崎區、西港區、善化區、山上區、左鎮區。
2. 下午1時30分~3時
東區、南區、北區、中西區、安平區、永康區、仁德區、歸仁區。
(二)若無法於上述時間前往,請自行擇時段前往。
三、審查積分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審查當日應備文件:申請表(請以A3格式列印)、教師證書、最高學歷證明、積分證明相關文件,上述各項證件正本暨影本依序排列裝訂成冊(除申請表、服務年資及研習證件正本由小組存查外,其餘證件正本驗後當場發還,影本由小組存查,另影本請申請人簽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若委託他人者應另檢附積分審查委託書(如附件)及雙方身分證正本。
(二)未於教師介聘系統登錄者,不予受理現場報名。
(三)請學校校長及人事主管務必依本市介聘要點規定,確實審核申請教師介聘數額,不得超過學校當學年度各教育階段、類別(普通班、特教班、幼兒園)專任教師人數二分之一。
(四)證件不齊須補件者請於112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3時至4時前送達本市中西區永福國小永福館,逾期視為放棄。
四、永福國小不提供停車空間,請多利用周邊道路停車,勿占用店家門口以免受罰。
五、請貴校核實予以申請審查教師之公假,惟課務自理。
(教育局公告 216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