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3 年 4 月 18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130015080A 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會由教育部體育署委請花蓮縣政府辦理,各項競賽日程與比賽地點如下:
(一)羽球: 113 年 7 月 8 日至 12 日計 5 日,假花蓮縣立體育館(花蓮縣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23 號)舉行。
(二)桌球: 113 年 7 月 9 日至 11 日計 3 日,假花蓮縣立宜昌國中體育館(花蓮縣吉安鄉宜昌 1 街 41 號)舉行。
(三)網球: 113 年 7 月 9 日至 11 日計 3 日,假花蓮縣立網球場(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舉行。
三、參賽人員由服務機關學校核予公(差)假,請參與人員自行辦理保險,並確認個人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本活動,若因隱瞞個人健康情況導致意外發生時,應自負一切相關責任。
四、賽事官網及報名系統刻正招標作業中,俟發包後另案提供報名網址。
五、如有需詢事項,請逕洽花蓮縣政府承辦人張雅惠小姐,電話: 03-8462-860 轉 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