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31729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學校宣導及推動學童口腔保健活動,該署與衛生福利部共同擔任旨揭活動指導單位,請各國小預為準備並踴躍參加,市賽部分俟本市牙醫師公會規劃完畢後另行通知。
三、旨揭活動新增之訊息陸續新增於該會網站(https://www.cda.org.tw,點選口腔衛生\各公會口腔衛生活動)。
四、檢附旨揭活動辦法及報名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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