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府108年11月19日府研智字第1081331331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係以文件應用軟體選擇權交還民眾、便利文件電子檔流通為核心理念(政策說明詳見國發會官網: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推動開放文件格式政策說明)。前開推動理念除為順應國際趨勢外,亦為我國推動數位平權之重要基礎,爰請將前開理念周知所屬同仁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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