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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怡君 - 人事室 | 2019-08-30 | 點閱數: 486

重申: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無論屬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均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

赴陸前請填具「赴大陸地區申請表(含入境轉機過境轉機)」,返台後並請填寫「返臺意見反映表」。

  • 赴大陸地區(含入境轉機過境轉機)返臺意見反映表1060126(大橋)new.doc
    1) 赴大陸地區(含入境轉機過境轉機)返臺意見反映表1060126(大橋)new.doc
  • 赴大陸地區申請表(含入境轉機過境轉機)申請表1060126(大橋).doc
    2) 赴大陸地區申請表(含入境轉機過境轉機)申請表1060126(大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