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自修不論是否參加,請所有三年級學生「都要繳回回條」。
二、請學生告知家長在回條上明顯處註明【參加】或【不參加】。
三、如學生有參加晚自修意願,待成班後,再另外通知繳費。
四、請導師責付班級幹部協助收齊全班回條後,於 9月 11日(三)12 : 00 前交回至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