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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怡君 - 人事室 | 2024-04-18 | 點閱數: 142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4 月 8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30481298 號函辦理。

主旨: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部分規定 1 份。

  • 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1130408.pdf
    1) 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113040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