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 109 年 9 月 4 日(109)慈證字第 1090000549 號函辦理。
二、轉介學校有經濟困難之家庭,由教師轉介,取得家庭同意及告知將由慈濟志工前往拜訪關懷,將評估家庭實際之需求提供助學或生活補助
三、請參閱附件,或洽資料組林老師 2033001#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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