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永康區大橋國民小學 104 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104.08.19)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教育局公告編號 73098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徵選長期代理普通班實缺教師。
二、代理職缺:四年級級任
三、正取名額: 1名
四、備取名額: 2名
五、聘期:104/08/31-105/07/01(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六、其他事項: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8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第 1 次招考公告/報名時間 : 104 年 8 月 19 日(三)上午 10 時 30 分至 8 月 25 日(二)下午 4 時
第 1 次招考甄選時間 10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起(請於上午 9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1 次招考放榜時間 10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公告於本校網站並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第 2 次招考公告/報名時間 104 年 8 月 27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 8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
第 2 次招考甄選時間 104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起(請於 9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2 次招考放榜時間 104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公告於本校網站並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第 3 次招考公告/報名時間 104 年 9 月 1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至 9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第 3 次招考甄選時間 104 年 9 月 3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起(請於 9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3 次招考放榜時間 104 年 9 月 3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公告於本校網站並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 https://www.dcps.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http://www.tn.edu.tw)。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 或第 3 次招考,惟是否
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 http://www.dcps.tn.edu.tw/ )公告。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地址:台南市永康區大橋三街 173 號,電話: 06-2033001#711 )。
三、應繳交證件:
(一)本次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附件)
(二)履歷表暨班級經營計畫書一式五份, A4大小(含身份證、國小合格教師證、班級經營計畫書勿超過 3 頁)
(三)最高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四)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五)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六)報考臺南市 104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以上為影本,格式自訂)。
四、方式:採親送或通訊報名,須於上開規定報名時間內送(寄)達應繳交文件。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男須役畢或免服兵役。
(二)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 1 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 尚在有效期間者。 2.同時列為臺南市 104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
第 2 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 3 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 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起 (請於上午 9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2 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4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起 (請於上午 9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3 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4 年 9 月 3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起 (請於上午 9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二、第一次招考應試人員請於甄選日期當天上午 9時 30分前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三、第二次、第三次招考應試人員請於甄選日期當天上午 9時 30分前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四、甄選注意事項:應試人員當日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最高學歷證明及合格教師證書正本、報考臺南市 104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正本(無則免)以供查驗。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第一次招考甄選方式:採口試甄選
(一) 口試(50%):
1.序號依報到順序排定,並由工作人員依序唱名進場。
2.口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 3 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3.口試時間每人 10 分鐘。
4.口試範圍以教育理念與教學知能為主。
(二)筆試(50%):
採計臺南市 104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成績單之筆試成績計算。
(三) 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二、第二次、第三次招考甄選方試:採口試暨試教甄選
(一)口試(50%):
1.序號依報到順序排定,並由工作人員依序唱名進場。
2.口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 3 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3.口試時間每人 10 分鐘。
4.口試範圍以教育理念與教學知能為主。
(二)試教(50%)
1.科目:四年級本國語文或數學(上下學期不拘)
2.範圍:請老師自訂該科教材,版本不限。
3.時間:每人 10 分鐘(9 分鐘第一次響鈴、 10 分鐘第二次響鈴)。
4.試教現場無學生。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通知: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4年 8 月 26 日(三)下午 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 2 次甄選結果公告 104 年 8 月 31 日(一)下午 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 3 次甄選結果公告 104 年 9 月 3 日(四)下午 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二、錄取報到:
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4年 8 月 27 日中午 12 時以前、經第 2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4 年 9 月 1 日中午 12 時以前、經第 3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4 年 9 月 4 日中午 12 時以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並依通知時間辦理報到,否則視同放棄。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 http://www.dcp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 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 06-2033001#711 (教務處) 信箱: v2030610@tn.edu.tw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 06-2033001#711 (教務處)
七、考試相關事項,歡迎來電洽詢: 06-2033001 轉 711 教務處張銘月主任。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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