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辦理期程:
(一)現職教學人員 8 小時認證研習(2 場): 104 年 10 月 3 日、 4 日。
(二)非現職教學人員 18 小時認證研習(1 場): 104 年 11 月 28—29 日。
2 、實施對象:
尚未取得補救教學認證之現職、儲備教師或其他教學人員。(已取得現職教學人員 8 小時證書或非現 職教學人員 18 小時證書之教師不須再參加認證研習)
3 、其它說明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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