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依據南市教安(一)字第 1040841869 號函辦理。
2.以全方位服務為顏面損傷及燒傷者重建環境、身體、心理與社會功能,維護其尊嚴與人權為宗旨。為鼓勵顏面損傷暨燒傷學子努力向學,特設置陽光獎助學金。
三、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 9 月 23 日止。
四、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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