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係於一百年五月十七日訂定,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三日修正,為增列校長申請在職進修之要件及程序,並配合教育部就進修期間不得兼任研究助理及不得赴大陸地區進修等相關函釋修正本要點,要點名稱同時修正為「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及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
二、檢附「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及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
| 教師週三進修一覽表 |
| 週三進修講師講議 |
| 資訊教育檢核表 |
| 健康促進學校 |
| 本市未成年懷孕服務資訊 |
| 未成年懷孕求助站 |
| 創校30週年紀念特刊 |
| 大橋母語日 |
| 親橋(校刊) |
| 環境教育網 |
| 防治霸凌專區 |
| 性別平等教育 |
|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
| 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