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提升本市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之專業回饋品質。
(二) 培訓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基本人力資源。
(一) 進階專業回饋人才:
2.具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或舊制評鑑人員初階證書。
(二) 教學輔導教師:
1.具 5 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並有 5 年以上之教學經驗者。
2.具備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或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
符合上述資格者,經學校校務會議、教評會、課程發展委員會或行政主管會議等相關會議通過後,送請校長簽章推薦參加。
四、研習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請於臺南市中小學教師學習護照研習系統報名。
(二)研習場次以不開放現場報名為原則。為配合教育部規定以及掌控研習品質,請參加教師務必準時出席,並配合簽到、簽退之制度,參加實體研習人員未就定位入座者與上課逾 15 分鐘後進場者皆視同缺課。
(三)進階研習:每場次為 2 天研習,上限 40 人。
(四)教學輔導教師研習:每場次為 4 天研習,上限 40 人。
五、課程內容與研習時數(請參閱計畫)
教師週三進修一覽表 |
資訊教育檢核表 |
健康促進學校 |
本市未成年懷孕服務資訊 |
未成年懷孕求助站 |
創校30週年紀念特刊 |
大橋母語日 |
親橋(校刊) |
環境教育網 |
防治霸凌專區 |
性別平等教育 |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
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