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請參閱台南市教育公告 195731
獎助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本市所屬國小之弱勢學生或經老師認定者。
(二)申請時間: 111 年 4 月 1 日至 111 年 4 月 30 日。
(三)申請方式:將申請書郵寄至「105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 60 號 11 樓」王如芬 收。
(四)補助時程與金額:
1.在 111 學年度為國小 1 年級至 5 年級生:
(1)補助時程: 111 年 10 月 1 日至 112 年 09 月 30 日,為期 1 年。
(2)補助金額:每人每月 1‚500 元,每人 1 年共計 18‚000 元。
2.在 111 學年度為國小 6 年級生:
(1)補助時程: 111 年 10 月 1 日至 112 年 05 月 30 日,為期 8 個月。
(2)補助金額:每人每月 1‚500 元,每人 8 個月共計 12‚000 元。
(五)補助方式:
1.該會每月月初將補助款項匯款至學校公庫。
2.校方須每月郵寄統一收據至該會,或開立補助期程每月的領據至該會。
(六)其餘注意事項:
1.原受補助學生仍須提出申請書。
2.須配合成果發表會等活動。
3.校方承辦人員須依基金會規定繳交資料,經 3 次催繳後仍無法配合時,該會將取消補助資格。
4.校方承辦人員須與該會計畫聯絡人成為 LINE 好友,以利聯繫相關事宜。
三、其他資訊及申請書詳如附件。
四、計畫聯絡人:王如芬 總幹事,聯絡電話: 0986-598-698 , E-mail :hcilove@hc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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