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關本市 111 學年度國小創造力資優教育方案學生鑑定補考對象及重要期程,說明如下:
2.補考申請資格:若鑑定測驗當日,符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介入措施「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之實施對象者,請考生將經衛生局或相關單位通知書掃描或拍照,於 111 年 5 月 26 日 (星期四) 上午 11 時至 111 年 5 月 28 日(星期六)下午 3 時前寄至教育局承辦人陳姿君小姐電子信箱: kyoya8319@tn.edu.tw 。逾時不予受理。
3.補考以一次為限。
4.依適用對象而不提補考者,家長可檢附相關證明於 111 年 5 月 30 日(星期一)前向塭內國小申請退費,逾時不予受理。
5.檢附補考處理原則及補考申請書(如附件),詳細內容請逕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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